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为对专职辅导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科学合理评价,按照学生工作管理规划,现对2015年度我校专职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学生测评,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专职辅导员
二、测评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8日
三、测评程序
(一)自行下载《贵州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学生测评表》(附件1),随机抽取每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的30%(如所带学生总数的30%不足20人的,需抽取20人)填写该表格。根据所抽取学生的总数(不少于20人),算出平均分值;
(二)下载《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度辅导员考核学生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2),将学生测评平均分值由高到低依次填入此表(如分值相同,名次以表格中所列顺序为依据),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请基层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后,于2016年3月11日前交学工部官鹏飞处,作为2015年度“创先争优”活动评比依据之一。
四、 测评要求
(一)学生测评是了解辅导员工作实绩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基层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测评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保证测评成绩的真实、有效,充分发挥辅导员考核测评工作的管理、激励作用,推动学生工作精细化发展;
(二)如中途有更换辅导员的班级,均以现任辅导员为测评对象;
(三)岗位调整到基层团委书记、办公室秘书或其他岗位的专职辅导员不参加此次测评。
五、各学院可根据自己学院的实际,开展本学院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的学生测评工作。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学生测评表
2.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度辅导员工作学生测评成绩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