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打造干净整洁的宿舍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对象
入住在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
二、名额分配
“星级寝室”评选每月1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按学院学生寝室总间数5%分配名额(混合寝室归属到人数最多的学院),具体数量见下表: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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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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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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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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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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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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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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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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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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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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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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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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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数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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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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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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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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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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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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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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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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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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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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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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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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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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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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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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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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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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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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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评条件
1.在各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检查评比中,当月每周评比得分均在85分以上,且月总得分位列全院的5%以内。
2.参评当月,所在寝室无违纪违规记录。
四、评分项目与标准
各学院每周进行检查,以每月总评一次为主。按以下评分项目与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总分100分):
1.寝室内无安全隐患,如电饭锅、电老虎等大功率或不安全用品的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在;危险物品的存在,如管制刀具等(一旦发现,该寝室当次得分为0分)。
2.有寝室卫生排班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实施严格(5分)。
3.门窗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泥渍。墙面无球印、脚印。室内无异味、清洁工具摆放整齐(20分)。
4.寝室公共物品完好,门、门上方摇头窗、窗、墙壁上没有乱写乱画现象(10分)。
5.阳台护栏没有放置物品,洗漱台物品摆放整齐(10分)。
6.卫生间干净整洁(15分)。
7.个人床铺干净无杂物,被子叠放整齐、摆放统一,小物品收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衣物无乱挂现象;(20分)
8.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凳子整齐有序,宿舍无烟头、酒瓶等杂乱物品现象(10分)。
9.整体效果良好,干净、整洁(10分)。
(注:根据以上评分项目与标准制作评分表格,评分人员持表格逐项扣分后汇总计分,即得出每间寝室的评比分数)
五、评比方式
1.各学院对所属学生寝室进行检查评分。各学院负责组织人员对所属寝室卫生进行检查评分,每周一次,评比人员按照规定的评分项目与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和统计汇总,形成每周评比数据;然后将每周评比数据进行汇总排名,得出月评比数据。
2.各学院确定每月“星级寝室”候选名单。得出月评比数据后,评比人员对照“参评条件”和“名额分配”的要求,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月度“星级寝室”申报表》(附件),报请学院领导批准,确定月度“星级寝室”候选名单,于月末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报送到学工部宿舍管理科。
3.学工部审定月度“星级寝室”名单。学工部收到各学院《申报表》后,对照“参评条件”与“名额分配”的要求,审定当月“星级寝室”名单。
六、结果适用
1.获得月度“星级寝室”,给予200元奖励金。
2.获得月度“星级寝室”,在学年内历次卫生抽查以及其它专项督查中无违纪违规记录,其成员参加学校综合量化测评、评奖评优,可作为加分依据。
七、相关事项
1.学工部对各学院评选出的“星级寝室”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达不到要求的,则取消该寝室的评选资格。
2.请各学院认真拟定本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比实施方案,同步组建检查评比工作机构,做好评比人员排班、空白表格印制、通知学生迎检等准备工作。同时要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星级寝室评选,积极引导和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建设,不断优化学生宿舍学习生活环境。
3.各学院《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盖章)须在每月的30日报送学工部,否则视为弃权。
八、本方案自2015年10月10日起施行,以前下发的星级寝室评比方案同时作废,本方案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月度“星级寝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