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大学生必须参加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学习。为使“专升本”选拔学生在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的学习更加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档案中已有相关成绩记载的学生,请各学院在“专升本”选拨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上“是否已修”栏标明即可;
二、档案中如没有记载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成绩的,需出具原来学校的成绩证明到武装部备案;如果无法提供学习和训练证明,需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学习;
三、请各学院在9月9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送至武装部邓廷云处,电子版发至邓廷云内网邮箱。
附件:“专升本”选拨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情况汇总表
贵州师范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