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规范我校军事理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我校国防与军事教育师资水平,现对我校教师军事理论教学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相关事宜如下:
一、 统计对象
1.主修国防与军事相关专业,并获取军事专业学历及学位的;
2.攻读第二学位是国防与军事相关专业的;
3.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国防与军事主题相关培训、研讨班,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认证的。
二、报送时间
2015年7月31日17点前
三、其他事项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及具备以上资格教师的原件、复印件一并交到学工部国防与军事教育科,原件验证后返回本人,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学工部邓廷云老师内网邮箱。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军事理论教学培训情况
人民武装部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