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高我校学生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鼓励优秀学生走上学生管理岗位,学校决定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学生工作助理,协助学院基层党委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选拔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三、选拔数量:共38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2.热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在全班排名靠前;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担任学生工作助理岗位的同学不能在校内其它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6.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可制定其它报名条件。
五、报名考试
1.各学院在本方案指导下,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聘方案,方案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有笔试、面试、公示等环节。
2.5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考试并确定初选名单;初选人员数可以少于分配名额数,不能超出分配名额数。
3.5月25日下午16点前,学院将招聘方案和填写好的《2015贵州师范学院学工助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报送至学工部刘颖处。
4. 学工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六、上岗程序
1.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试用阶段:6月份上岗试用,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学院基层党委打分并给出评语,决定最终录用人选;
3.2015-2016学年度开学期正式上岗,发放劳务费。
七、工作待遇
1.学生工作部对连续干满一年的学生工作助理发放聘书,学工助理如在毕业当年(以学年为单位)担任,可列入实习范围,由学院牵头填写实习鉴定表;
2.学工部建立学工助理档案,将学工助理工作情况装入学生档案;
3.劳务费根据考勤发放,最高按每月320元发放,由学院报考勤,学工部根据考勤情况汇总造册,学校统一发放;
4.学工部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对学生助理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学生,学工部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由学工部进行调整。
八、工作要求
1.请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选拔;
2.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加大宣传力度;
3.各位同学务必诚信应聘,凡有作弊、贿赂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还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1.2015年各学院学工助理招聘人数分配表
2.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学工助理信息登记表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