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专(兼)职辅导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其尽快熟悉学生管理工作,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决定对2011-2012学年新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老师开展集中培训。为做好培训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学校2011-2012学年新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老师。
二、培训内容
1、专题讲座:重点安排8个讲座(详见培训日程课表)。
2、自学内容:《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学校不配发以上两种学习材料,请参训人员从网上查阅下载学习;《贵州师范学院学生手册》(2011版)。
三、培训方法
自学和讲座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
9月24日(上午9︰00—12︰10,14︰00—17︰00。具体安排详见《贵州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新担任专(兼)职辅导员培训课表》)
五、培训地点
文韬苑第一会议室(校史馆对面)。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每人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于10月10日前交到学工部周煜老师处,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全体辅导员老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自己,课堂认真听讲并记笔记,积极发言交流;注重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通过培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二)集中培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和旷课,不准开“小会”或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
(三)培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须请假者,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批准后,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将校领导签字的获准假条交学工部。
附:《贵州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新担任专(兼)职辅导员培训课表》
党政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