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鉴于近期校园内偷盗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学生财物的安全,加强学校对学生贵重物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实行贵重物品统一登记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切实做好有关贵重物品的核实统计工作。
二、核实统计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造册,由辅导员进行登记表的管理。
三、学生须详细填写统计表中所列出的各项内容,新增贵重物品,须及时到辅导员处进行补充登记。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手机及电脑请注明机身串号或SN编码。
五、各学院登记表须上交电子档各两份,一份交学工部存档,一份交保卫处备案。
六、登记表内容详见附件一。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学工部
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