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基层党委,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给符合省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的同学更多评优机会,学校决定增选2016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应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满足省级优秀大学生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方式和推选时间
(一)学院组织推选和公示。各学院下载相关表格,组织开展毕业生所在班级学生推选和辅导员推荐工作,如实填写好相关材料,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12:00以前报送学工部邹万梅处;
(二)本年度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第一次报送后,有9个机动名额。要求各学院在本学院名额基础上,多推荐3名符合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优秀大学生推荐选拔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具体程序如下:
1.评审团老师审阅资料;
2.候选人每人做3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包括自我介绍、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先进事迹等,必须学生本人进行陈述);
3.评审团老师投票;
4.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五、所交材料与省级优秀大学生竞选人材料一致。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务必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审;
(二)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材料信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条件进行评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所报信息虚假或缺乏支撑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个人评选资格,并不得递补其他候选人;
(三)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广泛动员,牵头做好各毕业班级的推选工作。
贵州师范学院学工部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