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贵师院党发〔2015〕61号
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部门:
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班评议小组评选推荐、各学院审核及院内公示无异议、校评优领导小组复审及校内公示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龙小春等297名同学为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潘晓婷等168名同学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万根等449名同学为“单项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13级汉语言文学3班等32个班级为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思想上有更高的提升、在学习上争取更大的进步;希望全校学生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不断提升,努力成长为祖国需要的综合应用型人才。
附件:2014-201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