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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4-201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等通知
2015-09-07 15:30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

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上进,成长成才,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4-2015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单项先进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班级(不包含2015级新生和班级)。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评选名额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政治课程成绩优良。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总人数的30%以内。

(3)身体好。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质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校、院两级各类学生组织或团体的学生干部和班级干部。

(2)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显著。

3.单项先进分子评比条件

(1)学习先进分子: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三名或各类知识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或全国一、二、三等奖。

(2)社会活动先进分子:所承担的社会工作成绩显著,并取得校级(含)以上奖励。

(3)体育活动先进分子:在校级(含)以上组织的体育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获得奖励。

(4)文艺活动先进分子:在校级(含)以上组织的文艺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获得奖励。

(5)科研科技活动先进分子: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科研成果得到校级以上单位认定,或参加各类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

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思想品德素质好,班风正,团结互助,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无严重违纪行为。

(2)班级学风好,学习勤奋,互相帮助。考风正,无作弊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创建、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

(4)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全班同学形成班级核心。工作原则性强,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达标率高。

(6)在学校组织的文明、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班级,原则上不作为先进班集体的侯选班级。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评选,辅导员初审;

(二)辅导员提出初选名单报学院基层党委审核;

(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侯选个人分别填写《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附件5),由学院基层党委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同时须报送学生学年成绩证明和学生量化考核成绩证明;

2.侯选班集体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汇同先进班集体材料,并连同班集体量化考核成绩表等材料装订成册交学生工作部。

(四)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后,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学校党委审批后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表彰。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报送的材料

(一)时间安排

1.9月21日前各学院基层党委推选及公示结束,并向学工部报送相关材料;

2.9月22-25日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基层党委副书记组成)召开评审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10月9日-10月14日,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4.学工部组织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荣誉证书学生自行到学工部内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自助区域自助打印。

(二)报送材料

1. 公示材料1式1份含公示通知及公示汇总表(附件6),公示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版、公示汇总表要求报送电子版;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先进班集体登记表1式1份(纸质版,报送时请按公示名单顺序排列);

3.学生学年学习成绩、量化考核成绩证明和所获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1式1份(纸质版,请标明侯选学生获奖类别);

4.单项先进份子必须提供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一律作不符条件处理,即取消名额处理。

请各学院指派1名老师专门负责收集和整理以上材料,收集和整理完毕后,纸质版均需加盖学院基层党委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邹万梅处,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邹万梅内网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不交叉,单项先进分子的评选可以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交叉;

(二)所有奖项的评选均不能超过学校所分名额,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三)请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所报表彰和奖励名目均须附有相关获奖证书,若所报信息虚假或缺乏支撑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个人或班集体的评选资格,并不得由该学院其他个人或班集体递补;

(四)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牵头各年级和各班级的评选工作,同时安排1名老师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按时报送材料,若逾期不报且不言明事由,则视为学院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五)请参评候选的个人或班集体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专业等信息务必填写全称,若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工作部邹万梅老师(电话:18188011466)。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3.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

 6.公示汇总表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公示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14~体名额分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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