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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2014-02-28 14:34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黔教办社〔201470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评选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二、 参选条件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三、参选方式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

四、报名事宜

(一)各学院组织本学院被推荐人准备如下材料:

1.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见附件2);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可在此基础上增加视频等其他材料,增强表现力。

(二)请各学院于32日(周日)将电子档发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邹万梅内网邮箱,纸质档于33日上午900点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

(三)详情可上网查询。教育部通知网页链接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12_gggs/201401/163087.html

(四)请各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按要求认真填写材料,突出典型事迹,力求生动可读。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3227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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