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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2-05 16:03  

各学院基层党委,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奋发上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学发〔2013〕57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2-2013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班级(不含2013级新生和班级)。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内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内),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质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具备三好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

2.班集体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名额分配标准,三好学生为在校生总数的3‰分配,我校共28个名额,请各学院按所核算的人数(见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为在校生总数的1‰分配,我校共9个名额;先进班集体我校2个名额,请各学院分别推选1个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1个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学校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三好学生

1.班级组建评议小组推荐,学院基层党委组织评选并审核;

2.经学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三好学生候选人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由学院基层党委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须报送公示材料、学生入学以来成绩证明、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证明;

3.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学校党委审批后报省教育厅。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1.班级组建评议小组推荐,学院基层党委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侯选优秀学生干部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同时须报送公示材料、入学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证明;侯选先进班集体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

2.学校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评审组由各学院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各学院代表:学院基层党委书记或副书记1人、辅导员代表1人、学生代表2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资助中心、团委、心理健康中心代表各1人组成;

3.学校评选

各位代表审阅资料,审阅完毕后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再评选先进班集体。

优秀学生干部:(1)侯选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做2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包括自我介绍、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先进事迹等,允许学生自动放弃陈述);(2)代表投票;(3)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先进班集体:(1)侯选班级每班做3分钟以内的班级工作陈述(由班委会成员陈述,包括班级基本情况介绍、班级工作情况、主要工作成绩等,允许自动放弃陈述);(2)代表投票;(3)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计时、计票、监票由学工部抽调工作人员承担。

4.全校公示

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审批后报教育厅。

五、评选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一)时间安排

1.10月16前学院推选及公示结束,为不影响评选及报送省教育厅时间,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2.10月17日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3.10月18日10:30在学术讲堂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如时间地点有变另行通知);

4.10月18日-10月22日,全校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6.10月24日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送材料

1.公示材料一式1份【含公示通知及公示样表(见附件8),公示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版、公示样表要求报送电子版,注:其中侯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1个EXCEL大表中,切换表格即可找到】;

2.侯选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时请按推荐汇总表顺序排列);

3.侯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5、6、7);

4.侯选个人及班集体的学习成绩、量化考核成绩证明和所获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纸质版);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均需另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装订成册,有封面、目录、正文等,用字规范,图文并茂;

6.各学院参加评选学校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组代表名单一式1份(纸质版);

请各学院指派1名老师负责收集和整理以上材料,收集完毕后,纸质版均需加盖学院基层党委公章,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刘世成处;电子版请发送至刘世成内网邮箱。

六、注意事项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不交叉,各学院务必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审;

(二)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材料信息,尤其是所报表彰和奖励名目均须附有有关单位的考核鉴定或证书证明,以确保材料信息真实准确,若所报信息虚假或缺乏支撑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个人或班集体的评选资格,并不得递补;

(三)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牵头各年级和各班级的评选工作,同时安排1名老师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按时报送材料,若逾期不报且不言明事由,则视为学院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四)请参评候选的个人或班集体严格按《填写说明》(附件9)填写材料,专业等信息务必填写全称,若遇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工作部刘世成(咨询电话:14785484184);

(五)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和班集体,将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附件:

1.2012-2013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5.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6.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7.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8.公示样表

9. 填写说明

贵州师范学院

2013年10月8日

附件【附件6: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2-2013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8:公示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9:填写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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