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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公寓活动室开放使用的通知
2017-05-02 11:18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学工部决定在学生公寓楼开设活动室,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开设目的

以育人为根本,以建设优良的室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育人环境为重点,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拓展到学生公寓之中,达到育人塑魂的目的,将学生公寓打造成文明向上、富有内涵、富有特色的育人阵地。

二、使用对象

活动室所在公寓楼内住宿的全体学生、各类学生组织(党、团、班级、小组或社团等)

三、活动室功能

活动室主要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党团组织生活、重大会议活动电视直播、学生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等,各类学生组织用来开展小型学术研讨、各类工作会议,学生也可在活动室复习功课、阅读课外书籍考研、考试阶段作为复习备考的活动场所

四、开放时间:18:00—22:30

五、活动室位置:分布情况详见学生公寓活动室分布一览表(附件1)。

六、使用流程

(一)各类学生组织使用活动室开展活动,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由活动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负责的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活动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

2.学工部审批,由学工部宿管科按照住宿区域安排活动室;

  1. 活动申请人到学工部宿管科领取钥匙,使用活动室开展活动;

  2. 使用结束后,活动申请人联系活动室负责人填写反馈意见,学工部收回。

       (二)学生在活动室读书学习无需办理手续,遵守活动室管理规定即可。

    七、动室管理规定:在活动室内学习或开展活动应自觉遵守活动室管理规定(附件3)。

     

  3.                                                          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5

     

    附件:

    1.学生公寓活动室分布一览表

    2.学生公寓活动室使用申请表

    3.学生公寓活动室管理规定

     

     

     

附件【附件2.学生公寓活动室使用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学生公寓活动室管理规定.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学生公寓活动室分布一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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