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创建卫生文明美丽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贵师院党政办发﹝2014﹞33号)和《贵州师范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星级寝室”评选每月一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按学院学生寝室总间数5%分配名额,月底汇总评分,10月份共评出“星级寝室”89间。现予以公示。
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11月11日前到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反映。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10月“星级寝室”获奖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