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为准确、全面掌握《贵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听课制度》(贵师院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制度》)的执行情况,请各学院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听课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登记表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邹万梅老师内网邮箱。
各辅导员在填写听课次数时不得谎报、漏报,具体情况需和听课记录本保持一致。因《制度》是2014年2月发布,本次统计时间以2014年3月开始计。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听课统计表
学工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