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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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生转专业后调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精神,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与学生公寓实际情况,对与转专业后学生调寝室作如下安排:

    一、主动提出要求调宿舍的学生,学工部宿管科首先考虑转入班级宿舍,在本班无空床位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公寓实际情况,调至其他宿舍。

    二、主动提出不调宿舍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经转入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到宿管科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仍住原宿舍。

    三、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后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到位,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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