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结合学校实际,为了确保军训顺利完成,加强2015级新生军训期间军训纪律和安全教育,学校制定军训期间的相关纪律及规定,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5年9月10日—9月15日
二、学习内容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军训纪律和安全规定》见附件1
《贵州师范学院军训指导员守则》见附件2
《贵州师范学院参训学生军容风纪细则》见附件3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军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军训指导员守则》和《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军训纪律和安全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军训过程中如学生突发疾病,指导员第一时间联系学校乌当区医院门诊,随后逐级汇报,分层处理。
(二)新生军训期间,指导员要主动联系医保科或查询学生档案中的体检纪录,对军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特殊体质及重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防患于未然。确有身体不适(如有先天性疾病等)不适于进行军事训练,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出具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院证明材料,所在学院指导员签字、学院领导批准后报武装部备案,但学生本人军训期间必须随连队观摩,避免学生脱离管理,发生意外事故。
(三)连队指导员要加强对训练的过程管理,全程参与,做好学生的管理、服务与引导工作,及时与教官做好沟通,协助教官搞好训练,坚决杜绝体罚学生,要掌握学生的表现和思想动态,随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尊重教官,服从教官的领导和安排,有事先请示,不得违抗命令,不得私自采取行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四)训练休息期间,加强秩序的维护与管理,严禁在训练场地追逐、打闹和进行危险活动。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军训纪律和安全规定》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军训指导员守则》
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参训学生军容风纪细则》
贵州师范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