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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2019-10-11 23:0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先进,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和《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贵师院发[2014]12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单项先进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班级(不含2019级新生和班级)。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评选名额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政治课程成绩优良;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总人数的30%以内;

3)身体好。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质锻炼标准》;

4)无违纪记录或违纪处分在2018年8月15日前已解除
     2.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校、院两级各类学生组织或团体的学生干部、班级干部一年(含)以上;

2)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显著。

3.单项先进分子

1)学习先进分子: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三名或各类知识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或全国一、二、三等奖;

2)社会活动先进分子:所承担的社会工作成绩显著,并取得校级(含)以上奖励;

3)体育活动先进分子:在校级(含)以上组织的体育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获得奖励;

4)文艺活动先进分子:在校级(含)以上组织的文艺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获得奖励;

5)科研科技活动先进分子: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科研成果得到校级以上单位认定,或参加各类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

4.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思想品德素质好,班风正,团结互助,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无严重违纪行为;

2)班级学风好,学习勤奋,互相帮助。考风正,无作弊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创建、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

4)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全班同学形成班级核心。工作原则性强,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达标率高

6)在学校组织的文明、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班级,原则上不作为先进班集体的候选班级。

(二)评选优先条件

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在当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中,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占本学院指标。

符合条件且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或受到团级及以上嘉奖者可直接享受,可不占学院的指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的需附相应的支撑材料。

)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不超过该院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该院学生总数的1.5%;“单项先进分子”原则上不超过该院学生总数的5%;“先进班集体”不超过该院学生总数的3‰。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组建评议小组推荐,辅导员初审;

(二)辅导员提出初选名单报各学院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核;

(三)在各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候选个人分别填写《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和《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资格鉴定表》(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4)和《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鉴定表》(附件5)、《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附件6),由学院党委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学生处,同时须报送单项先子分子的支撑材料;

2.候选班集体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7)和《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鉴定表》(附件8),同先进班集体材料(装订成册)交学生处;

(四)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后,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校审批后由学生处组织表彰。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报送的材料

(一)时间安排

1.9月26日前各学院推荐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6日前向学生处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推荐;

2.10月8日-10月9日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审查资料;

3.10月10日-10月15日,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学生处组织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材料

1.公示材料1式1份含公示通知及公示汇总表(附件9),公示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版、公示汇总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档;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资格鉴定表各1式1份(纸质版,报送时请按公示名单顺序排列);

3.所获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1式1份(纸质版,请备注候选学生获奖类别);

4.单项先进份子必须提供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的,视为条件不符合,取消名额,不得递补。

请各学院安排好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收集和整理完毕后,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邹万梅处,电子档请统一发送至邹万梅内网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不得交叉;

(二)所有奖项的评选均不能超过学校所分名额,符合单列指标条件的除外;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三)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所报表彰和奖励名目均须附有相关获奖证书,若所报信息虚假或缺乏支撑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个人或班集体的评选资格,并不得递补;

(四)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各年级和各班级的评选工作,若逾期不报且不言明事由,则视为学院自动弃权;

(五)请参评候选个人或班集体严格按要求填写材料,专业信息务必填写全称,所有信息须与学历学籍平台保持一致。若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处邹万梅老师(电话:18884955915)。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3.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资格鉴定表

      4.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鉴定表

      6.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

      7.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8.贵州师范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鉴定表

      9.公示汇总表(含有2份汇总表一是先进个人二先进集体)

 

 

学生处

2019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资格鉴定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9:公示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8:贵州师范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鉴定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鉴定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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