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文件
贵师院发〔2018〕114号
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班评议小组评选推荐、各学院审核及院内公示无异议、校评优领导小组复审及校内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周悦等283名同学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廖艳飞等170名同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肖秋香等450名同学校级“单项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16级信用管理等28个班级为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思想上有更高的提升、在学习上争取更大的进步;希望全校学生以受表彰的同学和班级为榜样,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不断提升,努力成长为社会需要的综合应用型人才。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名单
2.2017-2018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2017-2018学年度校级单项先进分子名单
4.2017-2018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