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文件
贵师院发〔2015〕107号
关于颁发2014-2015学年度校级奖学金的决定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部门:
为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校园内营造比学赶超、倡导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促进我校良好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度校级奖学金的通知》(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84号),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各班评议小组评选推荐、各学院审核公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学校决定向万根等298名同学颁发“一等奖学金”;龙晨等496名同学颁发“二等奖学金”;王翩翩等792名同学颁发“三等奖学金”;赵蝶等274名同学颁发“学习进步奖学金”。
希望受表彰的班级和同学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思想、学习、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希望全校学生以受表彰的班级和同学为榜样,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提升素质,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
2015年11月30日